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浙农政发〔2006〕6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宁波市农机局,厅各单位:
《浙江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经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二〇〇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