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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奶牛养殖场(户)、奶站质量安全
监管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浙牧办发函〔2008〕72号

时间: 2008-10-08     点击数:

 

各市畜牧兽医局(处):

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当前生鲜牛奶等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省生鲜牛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 1010日前各地要全面落实辖区内所有奶牛养殖场()、奶站质量安全监管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监管责任。请各地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重新整理填报(见附件内容),并在1010下班前通过农民信箱将电子表格发送我局,同时以正式文件上报。全省所有监管人员名单由我局统一编印成册。

联系人:畜牧处,周一新

电话:05718675793913857199930

附件:浙江省奶牛养殖场户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名单、浙江省奶站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名单、浙江省直接销售鲜奶的奶牛养殖场户名单.doc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

二○○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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