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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动物检疫工作记录格式的通知

浙牧医发〔2008〕号

时间: 2008-09-24     点击数:

 

各市、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切实加强动物检疫和防疫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环节各项工作记录,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我局统一制定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记录表》等10项工作记录表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推广试用。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局兽医监督管理处。

附件: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表式.doc

 

OO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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