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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牛奶生产和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牧发电

时间: 2008-09-19     点击数:

 

各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

继三鹿牌婴幼儿奶粉污染三聚氰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近日又有多家企业的婴幼儿奶粉被检出不同含量的三聚氰胺,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同时可能对奶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各级畜牧兽医系统要迅速行动起来,全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对辖区内养殖场户生鲜牛奶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再检查、再强化、再落实,确保养殖环节生鲜牛奶质量安全,保护奶业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各级畜牧兽医系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迅速成立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分级落实养殖场户生鲜牛奶生产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要结合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体系建设,在922日前对所有奶牛养殖场户,逐个落实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各监管责任人要定期到场到户检查指导,确保监管到位、安全措施到位。

二、全面检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在922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奶牛养殖场户的实地全面检查。要重点督促养殖场户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配置鲜奶储运容器和设施;按照质量可追溯的要求,全面建立养殖档案和鲜奶销售台帐;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完善动物防疫条件;要突出加强投入品的检查,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对重点地区和风险区域,要加大检查力度,严防不合格生鲜牛奶流入市场。

三、加强培训,提高奶农安全管理水平。各地要结合实地检查,向所有奶牛养殖场户发放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管理明白纸,大力宣传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社会危害和法律责任,督促奶牛养殖场户增强法律意识,作出质量安全承诺,严格依法生产。要组织开展奶牛标准化养殖生产技术培训,指导帮助广大奶牛养殖场户科学饲养奶牛,改善鲜奶生产、储运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积极引导奶农发展合作经营,直接将鲜奶投售给乳品生产企业,减少生鲜牛奶流通环节质量安全隐患。

四、关注动态,努力保护奶业平稳发展。各地要密切关注辖区内乳制品的加工、销售和原料奶生产、销售变化情况,对可能发生的奶农倒奶、杀奶牛现象要特别关注并详细调查,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省畜牧兽医局。针对可能出现的奶农倒奶现象,各地要充分发挥奶业协会作用,帮助联系做好生鲜牛奶的产销衔接;要积极当好政府领导参谋,研究制订应急预案,争取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引导乳品生产企业扩大奶源收购,对滞销生鲜牛奶实施保护价收购。要争取继续加大奶业生产的财政扶持力度,推进奶牛规模经营,保护奶业平稳健康发展。

五、统筹兼顾,确保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各地在切实抓好养殖环节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强化源头监管、完善产销对接、建立区域互动、保证全程监督”的要求,切实加大动物卫生执法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国庆节前,要针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加大抽检力度,重点地区要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在国庆期间,对上市和外调的生猪,要做到“瘦肉精”批批抽检,从养殖源头保障生猪质量安全。要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六、畅通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针对三鹿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农业部决定从919日起实行相关信息日报告制度,我省相应执行日报告制度,各市在每日下午1500前,将当地受三鹿奶粉事故引发的奶业产销新情况、新动向,特别是倒奶区域、倒奶量以及涉及的奶农数、奶牛头数及时上报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如果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渠道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科学消费奶制品,尽量减少三鹿奶粉安全事故给奶农造成损失,努力维护奶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联系人:周一新  丁巧丽  电话:057186757939

传真:057186757228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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