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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防疫场所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防指发〔2008〕5号

时间: 2008-09-17     点击数:

 

各市、县(市、区)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

为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动物防疫场所监管责任人工作职责,切实强化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特制定《浙江省动物防疫场所监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浙江省动物防疫场所监管办法(试行).doc

 

〇〇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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