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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浙牧医发〔2008〕39号

时间: 2008-09-16     点击数:

 

各市畜牧兽医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办〔2008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1.各地要认真按照农业部和我省的总体部署,抓好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同时要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监管工作动态,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2.信息报送主要包括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项部署情况,监管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以及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重大动物疫病信息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渠道和程序报送。

3.信息报送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各地报送的信息请在每周一通过“农民信箱”上传我局兽医监督管理处王勇。

OO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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