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奥运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
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医[2008]22号)精神,按照“强化源头监管、完善产销对接、建立区域互动、保证全程监督”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奥运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奥运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实施方案.doc
二○○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