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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报送全省生态循环型畜牧业现场会典型交流材料的通知
浙农办〔2008〕20号

时间: 2008-03-18     点击数:

 

各市农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若干意见》,推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型畜牧业发展,有效保障主要畜产品市场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研究,决定于4月20日左右召开全省生态循环型畜牧业现场会。为做好会议交流工作,请各市组织推荐并报送典型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各地报送两类典型材料:

1.工作典型材料:反映近几年推进农牧结合、生态养殖,建设可持续发展畜牧业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政策。如生产布局优化、生态小区建设、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等,突出从政府层面如何组织推动生态循环型畜牧业的发展。材料要有政策、有经验、有数据、有成效,控制在3000字左右。

2.农牧结合生态养殖场(区)典型材料。应推荐采取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养殖模式的养殖场, 通过剖析技术应用,综合评估经济生态效益等,反映其可学性和先进性。材料控制在2000字左右。

二、推荐数量

各市原则上总结推荐1个县的工作典型材料、2-3个生态养殖场(区)典型,重点市可适当增加推荐县数,但不超过3个。同时,请宁波、金华、衢州、丽水四市分别总结全市推进生态循环型畜牧业发展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时间要求

请各市认真组织,迅速落实典型,尽快撰写好典型材料。典型材料电子稿通过农民信箱在3月25日前发送到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

联系人:陆建定,电话:0571-86430813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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