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是生态省建设和“811”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我省今年农业农村工作十件实事之一,列入《浙江省农业三项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农业部门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省定133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治理(杭嘉湖地区今年3月提前完成174个规模场治理)和25个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的建设任务,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先进集体的推荐对象为各市和承担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任务的重点县(市、区)农业局;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原则上为农业部门从事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的相关领导、畜牧和农村能源办、农技推广站工作人员等。
全省计划表彰先进集体25个、先进个人100名,其中省级单位先进个人6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有领导牵头,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政策措施健全,项目方案制定科学合理,工程建设进度快,按期完成今年省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及其相关工作。
2.措施到位。经常性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能够主动与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治理中遇到的困难,对完成治理的规模场不定期抽查,确保治理成效。
3.工作扎实。不折不扣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信息月报、日报等制度,做到信息反馈、材料报送等工作及时、准确,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积极探索治理模式,得到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肯定。
4.宣传有力。通过报纸、网站、电视等媒体,并以技术培训、交流会、现场会、编发技术手册等形式,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宣传与示范引导,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与治理水平,调动他们治理积极性。
5.成绩显著。积极采取适合当地的治理模式,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在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没有信访、上访等出现,在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二)先进个人
1.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认真贯彻和积极实践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省建设与开展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的各项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恪守职责。
2.工作扎实。精通业务,对本职工作精益求精,工作质量高,信息、材料反馈及时;能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指导治理工作,有效完成排泄物治理的各项岗位目标和其他工作任务。
3.主动协作。在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献计献策,主动和有关单位及其他同事沟通合作,工作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得到同事和治理业主的认可。
三、推荐办法
1.先进集体由各市和相关县(市、区)农业局自行推荐并经市农业局初审后上报,省厅进行综合评定。
2.先进个人由各市农业局组织申报并按照名额分配等额推荐。
3.推荐先进集体须填写《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并附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工作年度总结材料,推荐先进个人须填写《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
请各级农业部门认真组织,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于2008年1月5日前以市为单位将推荐材料报省畜牧兽医局。
附件1、 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 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附件3、 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浙江省农业厅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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