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猪场、种公猪和供精单位确认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为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财〔2007〕1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浙江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猪场、种公猪和供精单位确认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执行过程中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及时函告我厅。
浙江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猪场、种公猪和供精单位确认办法.doc
浙江省农业厅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