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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省级现代畜牧生态养殖示范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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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浙江省农业厅      时间: 2007-07-25     点击数: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现代畜牧生态养殖示范区认定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05148号)要求,我厅在各县申报、推荐,市实地考核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确定杭州市蛋鸡试验场等35个单位为2006年第二批省级现代畜牧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省级现代畜牧生态养殖示范区实行两年一次考核制度,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要按照《浙江省现代畜牧生态养殖示范区认定办法》的要求,切实强化对示范区的动态监管。要加大对现代畜牧生态养殖示范区的宣传和扶持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区的生产模式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当地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和产业档次提升,促进现代畜牧业建设。

 2006年第二批省级现代畜牧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doc  

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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