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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6年度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浙农专发〔2006〕176号

时间: 2007-07-25     点击数: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级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团结一致,众志成城,严密构筑动物防疫“五道防线”,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评选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各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站、动物卫生监督所);

先进个人:各市、县(市、区)动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厅有关单位从事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

(二)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24个,先进个人13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对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积极当好参谋,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主动创新,辖区内疫情监测、强制免疫、检疫监督、消毒隔离和畜产品安全管理等工作措施有效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免疫质量达到国家和省的规定要求,一年来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或畜产品群体中毒事故;

3.认真执行省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浙江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和违禁药物的使用得到有效控制,工作业绩显著;

4.一年来,辖区内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未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督办或通报批评;

5.畜牧兽医体系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的机构、队伍加强,系统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先进个人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畜产品安全监管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热爱畜牧兽医工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不辞辛苦,勇挑重担,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坚守动物防疫或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线,在疫情监测、强制免疫、检疫监管、重大动物疫病扑灭或畜产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突出,业绩显著;

4.年度内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评选办法与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和客观的原则,严格把关。

(二)市级、县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由各市根据工作情况分配,推荐名单及材料由市汇总审核后按排名先后顺序上报,省厅根据评选条件作出综合评定,并给予表彰奖励。

(三)参选的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个人推荐表》,先进事迹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文字精练。各县(市、区)于20061226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市,各市审核汇总后于1228日前统一报省畜牧兽医局。

 

附件:1.2006年度全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06年度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2006年度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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