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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上海市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宣传贯彻大会。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副站长陈伟生和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唐明皓作了宣讲。各区县、乡镇及部分养殖场相关负责人200多人出席。
在上午《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宣讲开始前,市农委副主任施兴忠作了动员讲话。他讲了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条例》公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市人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总结上海市动物防疫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的有效做法,及时制定了《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这既是加强当前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的迫切需要,又是保障上海市动物防疫工作有效开展的长远之策,标志着上海市动物防疫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意义十分重大。《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依法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重大部署,是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保障,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
二、准确把握贯彻执行《条例》的三个重点。《条例》是上海市动物防疫管理工作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涵盖广泛、内容丰富。《条例》既体现和参照了《动物防疫法》的有关内容,对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以及动物防疫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作出了制度性规定。同时,又采纳了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明确了上海市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疫情监测以及发生疫情后的应急处置等具体措施与程序。在学习贯彻《条例》中,要结合当前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把握以下三个重点:一是依法加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力度,力争上海市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二是抓紧推进上海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动物防疫的长效管理体制;三是加大动物防疫和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提高上海市畜牧业安全生产水平保驾护航。
三、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上海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公共卫生管理中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作为保护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确保落到实处。一要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做到一般同志要了解《条例》、负责同志要熟悉《条例》、直接从事防控工作的同志要精通《条例》。二要广泛宣传《条例》,确保《条例》进村入户、深入人心。要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和法律责任,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依法防疫意识,为动物防疫工作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三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确保《条例》顺利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好《条例》,要以《条例》为准绳,该落实的落实,该规范的规范。各区县要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严格监督执法,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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