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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生鲜牛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国务院关于开展奶制品行业整顿,确保奶制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等工作通知和农业部奶站清理整顿行动部署,茅临生副省长对我省生鲜牛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总体部署,省农业厅冯一鹤副厅长、工商局马柏伟副局长、卫生厅叶真副厅长、质量技术监督局李会光副局长分别对农业、工商、卫生、质监系统如何抓好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政府陈龙副主任主持会议。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主会场参会,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奶牛养殖重点市县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单位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级迅速建立生鲜牛奶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省政府明确,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由茅临生副省长负责统一协调,由农业部门牵头,农业部门对这次奶站专项整治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相关部门承担第二责任人的责任。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生产环节、养殖场、养殖小区、合作社奶站的整治,第一责任人是农业部门,其它部门是第二责任人;对办有营业执照的专业收购奶站,第一责任人是工商部门,其它部门是第二责任人,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农业部门负责制订全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负责摸清全省奶站基本情况,指导督促各地建立监管档案、落实奶站质量监督员派驻制度;负责养殖环节、规模场户或养殖小区兼收其他场户鲜奶的奶站监管,依法查处在生鲜牛奶中掺假使假以及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负责全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管理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掌握全省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动态,并每周向农业部和省领导小组报告整治行动情况。工商部门负责专业收购鲜奶的经营性奶站监管,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奶站经营主体资格开展全面清查,对违反工商登记事项或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农业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奶站,由工商部门按照农业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据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吊销执照。经贸部门负责对乳制品加工企业设立的奶站进行整治和规范,组织开展正面宣传,引导科学消费奶制品。公安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对暴力抗拒检查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等危害公共安全情形的处置。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卫生许可证的管理,负责奶站从业人员健康的卫生检查。质量技监部门负责督促乳制品加工企业对生鲜牛奶中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入厂检验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奶站专项整治行动中抽样检测、仪器设备配置等经费。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要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协作,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奶站专项整治为重点,切实抓好生鲜牛奶等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重点开展三大行动:一是迅速组织开展奶站专项清理整顿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一个月,10月底结束,通过抓责任落实、抓奶站清理、抓质量监管,使奶站纳入监管范围,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杜绝在鲜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和各种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二是迅速组织开展奶业产销促进行动。各地要一手抓发展方式转变,一手抓产销对接,促进奶业平稳发展和市场均衡供应,突出抓好养殖方式转变、抓产销对接和抓宣传引导。各地要对奶牛养殖场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奶牛要建档立卡,在10月10日前明确奶牛养殖场户的监管责任人及其责任。对散养户等小规模的养殖场,要研究政策激励措施,采取托管、承包等办法,引导其向养殖小区集聚,发展规模化、生态化养殖。要千方百计组织协调加工企业扩大生鲜奶收购,研究制定扶持企业增加本地生鲜奶收购数量的补贴政策,重点解决因部分企业停产减产给奶农造成的销售困难。各有关部门要协调督促乳品加工企业履行生鲜奶协议,执行收购合同。要加强对奶农的教育和引导,使奶农认识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最终将是损害农民的利益,强化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三是迅速组织开展节假日期间农产品市场集中执法行动。抓好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确保实现“四个100%”:蛋白原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奶牛饲料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达到100%,生产使用自配料的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户)检查率达到100%,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要100%持证生产。在国庆长假期间,各地要迅速开展节假日农产品市场集中执法行动,防止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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