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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深入持久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 2008-08-19  点击数:

 

前阶段,全省各地在继续深入学习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完善保障措施,有序推进全省生态畜牧业发展。

一、召开市级生态畜牧会议,全面部署生态畜牧业发展工作。全省会议后,杭州市召开了由市农办、农业、林水、环保、财政、发改委、国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余杭、萧山区和五县(市)分管农业的副区(县、市)长、农业局局长参加的全市生态养殖业工作座谈会,何关新副市长要求各地从五个方面推进生态养殖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一是科学规划,拓展养殖业发展空间;二是依靠科技,建立循环利用的科学体系;三是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生态规模养殖;四是政策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五是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生态养殖业的发展。宁波市在全市生态畜牧业现场会上,要求各地在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中确保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切实认识到发展生态畜牧业的目的意义、科学内涵和实现途径;二是参谋到位,通过调查研究,积极做好政府和领导的参谋;三是工作措施到位,要求各县(市、区)制定规划、出台配套政策、细化考核目标。嘉兴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现场会,就如何加快推进畜禽排泄物治理,探索适合嘉兴实际的生态畜牧业发展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和部署。此外,金华、温州、台州、丽水和湖州也将召开全市生态畜牧工作会议或现场会,部署相关工作。

二、制定工作目标和方案,有序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按照浙农专发〔2008〕66号文件要求,全省10个市、22个县(其中金华9个、衢州6个、宁波3个、绍兴2个、丽水2个、杭州1个)制定了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方案。衢州市计划到2010年,在全市建成500个规范化生态养殖场,280个全封闭标准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同时,计划建立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规范机制,拟在龙游县开展试点,建立农业项目发展决策咨询委员会,对新建和扩建一定规模以上的养殖建设项目在选址、设计、种养业循环消纳等方面进行科学论证后再进入审批程序。湖州市计划到2012年,完成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关闭与搬迁任务,通过农牧结合,提前完成存栏100头以上生猪规模场的排泄物治理任务,同时,还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农业、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进行专项督查,并要求各县(区)落实完善1-2个生态养殖典型,制作成宣传册加以推广。绍兴市提出两年内要树立3个农牧结合的样板,95%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现农牧结合、排泄物资源利用和污染零排放。金华市农业部门成立生态畜牧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工作组,主要领导挂帅、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把生态畜牧业发展纳入对相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同时,还将探索建立规模养殖场“三元合一”星级管理制度,即对全市范围内的规模养殖场实行星级评定,星级评定除对规模养殖场的场址条件、场区布局、畜舍建设、饲养管理、排泄物处理、投入品管理、疫病防控等方面作具体要求外,突出把是否实行生态建场作为星级评定的重要条件。常山县开展以有机肥使用为主题的课题研究,组织每个科技人员联系一个不同的农作物生产基地,对单纯使用有机肥、单纯使用化肥以及有机肥与化肥相结合的三种模式进行对比,为有机肥的综合利用和出台相关扶持有机肥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规划生态畜牧业发展。为加快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嘉兴市农经局多次组织到省外和省内其他地市参观学习和调研。如市畜牧兽医局组织各县(市、区)前往江苏常州等地考察生态畜牧业,秀洲区陆志芬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畜牧兽医局有关人员考察新塍万民畜粪收集处理中心、省“811”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的规模养猪场等。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嘉兴市畜禽排泄物治理实施方案》(2008-2010年),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三年的治理计划。丽水市在调查研究畜牧业现状基础上,完成了《丽水市生态畜牧业规划》初稿。吴兴区结合区“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和畜牧用地规划,制定区“十一五”生态型畜牧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畜牧业由东北部地区向西南部地区转移、由水网平原向丘陵山区转移的“东缩西扩”发展战略。鄞州区制定了到2010年,在市外建立年出栏20万头、市内8万头的生猪基地,蛋禽常年存栏新增20万只,肉禽新增出栏70万只的畜牧业发展规划。此外,金华、衢州以及台州市的各县(市、区)也将制定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

四、完善保障措施,优化生态畜牧业发展环境。全省会议后,丽水市已下发《丽水市生态畜牧业补助项目申报指南》(丽农发〔2008〕39号),组织开展种畜禽场、生态规模场、畜禽自给率达80%县(市、区)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落实补助资金40万元。台州市政府已初步确定今后三年每年安排300万元畜牧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生猪生产发展和生态畜牧小区建设。宁波市起草了生猪引种补助管理办法和生猪扶持政策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余姚市政府出台文件,对“种养结合模式”等基地建设的沼液贮存池及运输车辆等,由市财政按投资额的75%和50%给予补助。鄞州区在保持原有畜牧兽医专项资金不减少的基础上,区财政再每年安排300万元,各镇(乡、街道)从税收比例分成中提取300万元,设立畜牧业发展统筹资金,用于补助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和畜牧小区;奖励主要畜产品自给率高或在发展现代畜牧业上有突出贡献的乡镇。舟山市畜牧业发展政策初稿也已拟定,针对鸡蛋自给率不到20%的现状,下一步政府将重点扶持新发展的规模蛋鸡场。金华市明确今年市本级财政专项支农资金将重点扶持“特色优势畜产品基地项目和高效生态农业循环生产技术研究、示范及应用,以及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程和农村沼气专项资金项目”,对新增奶牛50头以上的规模场,每个补助10-50万元;新增生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养殖场,每个补助10-20万元;新增蛋禽存栏5000只以上,肉鸡每批次出栏10000只以上养殖场,每个补助5-10万元。义乌市对于新建或改造的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和三沼综合利用配套工程,给予工程总投资的60%-70%的补助;对已建且运行正常的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按治污设施运行实际耗电费用的80%给予奖励;今年还将设立健康畜禽业专项资金180万元,以现金补助的方式对按规划实施生态场建设和改造的畜禽规模养殖单位(个人)提供扶持。衢州市放宽利用山地发展畜禽饲养的土地限制,鼓励牲畜“上山建园”,对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农户建设生态畜牧小区进行项目优先包装。龙游县也出台了对禁养区养殖场转迁至畜牧小区,每平方米栏舍补贴100—250元扶持政策。此外,遂昌、庆元、龙泉、东阳、磐安、南湖、桐乡和宁海等县(市、区)也出台了扶持政策。

总体看全省各地对于推进农牧结合、建设生态畜牧业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方向进一步明确、政策扶持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下一阶段,将重点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能繁母猪补贴等相关政策、加大对生态畜牧业的宣传力度、拓展对典型模式的总结和推广、督促制定好各地的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进一步缓解畜牧业用地等难点问题及深入研究有机肥补偿、农机补贴政策等方面加以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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