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畜牧动态 >> 浙江畜牧信息电子版
第二十七期(总第170期)
发布时间: 2008-07-15  点击数:

 

第二十七期

(总第170期)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         二○○八年七月十日

 

【编者按】南湖区是我省生猪主产区,养殖量大面广,生猪排泄物的大量直接排放,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沉重压力。为破解矛盾,确保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南湖区政府切实加大了工作力度,建立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政策支持,措施十分有力,全区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积极地推动了生态畜牧业发展。现将其做法刊登如下,供参考。

 

多管齐下抓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治理

全力以赴促生态高效畜牧业持续发展

南湖区农经局

畜牧业是南湖区的传统优势产业,特别是生猪养殖业,近年来均保持在年饲养量200万头左右,为农业增效、农民收入作出了较大贡献,但高密度的饲养和不良的养殖习惯,导致生猪排泄物的大量直接排放,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沉重压力

面对这个突出问题,从2005年起,南湖区按照“治旧控新、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源头查封、设施增容、治理扩覆”为抓手,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排泄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全区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30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场),干湿分离完成率已达100%,干粪堆积池、沼气池和沼液储存池的完成率分别达100%,土地配套的已达67.6%;全区生猪粪便收集率达93%以上,累计推广使用有机肥8400吨。南湖区在开展畜禽养殖排泄物治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制订方案,明确综合治理任务

南湖区通过不断总结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工作经验,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及时制定了2008年南湖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方案》《南湖区2008年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治理考核办法》。方案以循环经济的理念,创新机制,着力构建种养结合的“畜禽—肥料—作物”、“畜禽—沼气—作物”生态循环模式,把畜禽养殖排泄物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与种植业的“沃土工程”、“肥药减量增效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具有平原特色的农牧结合、生态高效、资源循环、环境友好的畜禽规模养殖新模式,推进现代农业上一个新台阶,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有一个新改观,力争“新811”三年任务一年完成,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户(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率力争达85%以上,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120万头。并确定了今年6月底以前,率先实现存栏生猪30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场)畜禽养殖排泄物零排放;10月底前,存栏100头—300头的养殖户达到综合治理标准;12月底前,存栏100头以下的养殖户基本达到综合治理标准的阶段性目标。

二、建立机构,细分综合治理责任

南湖区委、区政府把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作为全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难点工作予以重点突破,成立了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领导小组,由董苗虎区长任组长,戴锋常务副区长、陈荣根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镇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推进组和综合执法组,负责全区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的技术指导、环境执法、监督和协调等工作。区政府专题召开全区专题动员大会进行部署,明确了各镇镇长是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区农经局作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治理计划和相关政策制订,组织实施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的协调和政策处理,把好治理工作验收关;区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作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关闭、督促指导养殖场排泄物治理或搬迁,并做好调查、取证、强制关闭等工作;区国土分局为养殖用地管理主体,依法界定用地性质,对违章建筑用地督促各镇人民政府组织拆迁。

三、健全机制,督促治理措施实施

为确保治理工作及时落实,任务及时完成,南湖区专门建立了四大工作机制:一是领导定点联系包干制根据工作实际,由董苗虎区长联系新丰镇,戴锋常务副区长联系凤桥镇,陈荣根副区长联系余新、大桥镇。同时各镇相应成立了工作推进小组,实行镇、村领导包干重点村、组、户制度,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二是监督检查制。成立了以区人大、区政协两位领导分别带队的工作督查组,重点针对区、镇各工作组履职情况、各镇干部联村情况以及各项治理措施落实、环境执法等情况开展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提出情况通报和工作建议,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三是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建立定时工作例会制,每周一上午由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工作组成员开会,通报一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展情况,研究工作推进中的新问题,寻找难题的破解方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出简报,发送各成员单位和各镇,通报一周工作情况。四是目标任务考核制区政府在年初的政府工作目标任务中,明确对各镇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年度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考核内容分一类目标,二类目标两大类,其中一类目标为“一票否决”指标,包括300头以上养殖户必须达到零排放、300头以下全面封堵直排口、干湿分离、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达到95%以上。对通过考核的镇予以表彰奖励,并加大政策上的支持力度;对未通过考核的镇,将暂停该地区农业项目立项及资金使用。

四、加大扶持,推动治理工程建设与排泄物资源化利用。

为确保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南湖区及时建立并完善了国家、集体、个人等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该项工作的投入力度。

1、扶持牧业小区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新建标准化牧业园区建设项目补助。目前已有嘉兴富兴牧业小区等3个项目列入国家标准化畜牧小区建设项目,另有新丰牧业小区等2个小区列入省标准化畜牧小区项目,共争取国家及省级财政补助280万元。二是对符合嘉兴市财政扶持政策要求的新建设牧业小区,对其畜禽栏舍、防疫、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设备,区财政按市财政补助金额予以足额配套。

2、扶持治理设施建设。一是沼气池建设补助。新建大型沼气工程补助。凡经批准同意的新建300m3以上容积的大型沼气工程,以省级以上立项的,财政按总投入85%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他工程则按总投入75%的标准予以补助。新建扩建户用沼气池补助。单池容积25 m3以下的,区财政按40/ m3标准给予补助;单池容积50 m3以上的,区财政按60/ m3标准给予补助;单池容积100 m3以上的,区财政按80/ m3标准给予补助。镇财政11配套补助。二是沼液池建设补助。区财政按40/ m3标准给予补助,镇财政11配套补助。三是新建扩建畜粪处理中心建设补助。在积极争取省、市财政补助的同时,区财政对新建、扩建畜粪处理中心分别给予补助45万元和12万元。

3、支持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对经批准成立的较大规模、市场化运作的沼气工程服务公司,按相关机械设备购置金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并对沼气池大出料所需要费用,按区、镇、养殖场111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农户施用有机肥的,区财政每吨补助50元,并对各农业服务中心或企业每吨补助10元推广费。对存栏生猪300头以上的养殖场,在配套治理设施建设、使用到位的前提下,按每25头生猪配套不少于1亩农田的,对其配套农田,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亩。

五、结合实际,创新生态治理模式

南湖区以村、组、户为单位,针对不同养殖规模,探索采取不同的整治模式,做到一户一个治理方案,并配套出台了生猪排泄物治理技术手册,明确了生猪养殖户生态循环零排放模式。一是沼气池处理模式。100头以上养殖户按猪舍建筑面积1.2 m2存栏1头生猪标准计算生猪存栏数,配备相应的干粪堆积池、沼气池、沼液储存池,配套相应农田,做到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实行农牧结合。如新丰镇竹林村针对生猪养殖密度高、规模养殖户多的实际,在养殖户(场)对猪粪尿干湿分离后,鲜猪粪由收集处理中心统一收集,加工处理;猪尿及冲洗水进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其沼气作农村清洁能源,沼液和沼渣作肥料施于农田和园地。二是发酵床处理模式。积极引进生物发酵处理技术,鼓励养殖户改造现在养殖栏舍,开展发酵床养猪,实现生猪养殖零排放。目前,已有3个生猪养殖小区开始试点,另有一批规模场户也正在开展试点准备工作。三是生物球处理模式。通过与中科院兰化所合作,研究开发了生物球处理技术,通过生物球过滤,实现沼液中各项生物指标减量化排放。目前该项技术已完成中试,可望近期进入适度推广试用阶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