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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至2月27日,农业部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联合在北京召开“世界动物卫生标准研讨会”,这是我国自2007年恢复OIE合法权利后首次与OIE进行的全面业务工作交流。OIE主席、总干事以及有关专业工作组专家就0IE的工作目标和结构、OIE第4战略计划、OIE疫情通报要求和世界动物卫生信息系统、OIE动物卫生法典和诊断手册及制修订程序、OIE关于动物福利的规定和有关国家做法、OIE关于兽医机构的评估要求和目前评估情况、OIE参考实验室和协作中心、风险分析、区域化在动物疫病防控中的应用、OIE亚太区工作、突发和复发疫病控制等专题作了讲座,中国国家首席兽医官贾幼陵就中国兽医体系及主要工作作了演讲。各省(市、区)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农业部兽医局局长李金祥、OIE主席和总干事对会议作了小结。
附: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简介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又名国际兽疫局,法文简称OIE)创建于1924年,是一个政府间的兽医卫生技术组织,总部设在法国巴黎,目前有172个成员。OIE工作范围涉及兽医管理体制、动物疫病防控、兽医公共卫生、动物产品安全和动物福利等多个领域,其主要职能有六项:一是通报和管理全球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促进各国疫情透明化;二是收集、整理和通报最新兽医科技进展和信息;三是协调各国动物疫病防控活动并提供技术支持;四是在世界贸易组织(WTO)《SPS协定》框架下制定国际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卫生标准和规则,促进贸易发展;五是提高各国兽医立法和兽医体系服务水平,并提供有关能力建设技术援助;六是促进动物产品安全和动物福利水平。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OIE在全球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领域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WTO、FAO/WHO、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40多个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先后通过签署合作协议等形式与OIE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加强与OIE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在国内兽医立法和管理中积极应用OIE有关规则和标准,全面参与OIE各项活动,提高本国兽医工作能力和动物卫生水平。
2007年5月25日,OIE国际委员第75次大会通过决议,恢复我国行使在OIE的合法权利,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加入OIE,我国的兽医工作被纳入世界动物卫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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