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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期
(总第140期)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本期目录】
● 我省举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通报会
● 我省畜产品品牌建设 喜讯连连
-----三只畜禽产品荣膺“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 金奖畜产品逾百
● 台州市举行《动物防疫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召开满意站所及智能化管理工作现场会
● 从2008年1月1日起饲养牲畜、家禽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我省举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动物防疫法》情况通报会
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兽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12月10日,省农业厅、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在省人民大会堂举办了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情况通报会。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程渭山和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韩兵分别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我省动物防疫工作成效、新的《动物防疫法》实施的重要意义以及当前我省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重点措施等。省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浙江电视台、浙江日报、中央电视台七频道等近二十家媒体派记者出席了通报会,并实地拍摄了杭州市外来动物报验中心和杭州城北畜禽批发市场的动物防疫工作。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赵利民主持会议。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进一步理顺了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扩展了监管范围,规范了行政许可,新增了与国际接轨的制度,强化了法律责任,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要求更高、工作责任更大、任务更为艰巨。为深入推进新法的贯彻实施,会议要求,当前各地要重点采取四方面的举措:一是开展《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活动,全面组织学法普法,使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正确把握《动物防疫法》精神实质和有关要求,营造新法施行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规范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撑机构的设置,尽快制订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切实加强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队伍建设,尽快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且满足当地防疫工作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队伍。三是加快推进《浙江省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加快推进畜禽标识与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并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检疫、监督等所需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为新动物防疫法的有效施行夯实基础。四是各地要以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为推动,对当前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各项防控措施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对责任制建设、强制免疫、活畜禽市场和调入动物及其产品监管、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办公室)
我省畜产品品牌建设 喜讯连连
-----三只畜禽产品荣膺“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 金奖畜产品逾百
日前,2007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评选揭晓。根据《2007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评选办法》,通过产品推荐、资格审核、市民投票等程序,并经杭州市钱塘公证处全程公证,评定宗苏牌意式熟火腿等10个产品为2007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市民最喜爱的十大品牌农产品”。其中畜产品三个,分别是:宗苏牌意式熟火腿(浙江宗苏食品有限公司)、振宁牌宁海土鸡(宁波市振宁牧业有限公司)和溢佳香牌牛肉干(浙江溢佳香集团公司)。另外,龙游康绿养鸡场生产的大咯大牌鸡蛋等104只畜产品经专家评审和评审委员会审定,喜获2007年省农博会金奖。
近年来,我省围绕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大力推进畜牧业品牌建设,以冷鲜肉、火腿、蜂产品、优质家禽等为重点,加快发展畜产品加工业。通过组织展示展销活动拓展市场、扶持建立生产基地,品牌窗口建设等形式,推动我省畜牧业品牌战略的实施。“十五”期间,我省肉、蛋、蜂、奶、皮毛等畜产品加工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和品牌产品,深加工技术及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畜产品加工逐渐朝标准化、机械化、现代化发展。至去年年底,全省建成422个畜产品无公害基地,237个畜产品通过农业部论证,畜产品出口额约18亿美元,蜂产品、羽绒、兔毛、肠衣等加工出口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 (畜牧中心)
台州市举行《动物防疫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
召开满意站所及智能化管理工作现场会
为认真落实新修订《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全市基层动物防疫满意站所和动物防检疫智能化管理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12月7日,台州市农业局在路桥区召开了全市基层动物防疫满意站所暨动物防检疫智能化管理现场会,同时举行了全市动物防疫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各县(市、区)农业局分管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台州市农业局副局长杨晓东对贯彻落实全省《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活动精神,全面开展全市《动物防疫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充分认识《动物防疫法》修改颁布的重要意义,切实掌握《动物防疫法》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认真抓好《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并以宣贯《动物防疫法》为契机,深入推进和完善各项工作。
会议还对台州市首批9个基层动物防疫满意站所进行了授牌和表彰,对各县(市、区)配置的36台智能化管理用电脑进行了现场发放,路桥区就基层动物防疫满意站所创建和智能化管理工作作了经验交流,现场观看了动物防检疫智能化管理系统演示,参观了路桥区金清、横街二个基层动物防疫满意站所,部署了下阶段基层动物防疫满意站所创建和智能化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切实提高对基层动物防疫满意站所和动物防检疫智能化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深化畜牧兽医系统能力和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全市动物防疫工作。
(兽医监督管理处)
从2008年1月1日起饲养牲畜、家禽收入
免征企业所得税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国务院2007年12月6日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对此作了具体规定,即:牲畜、家禽的饲养免征企业所得税。这是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意味着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和其他组织饲养牲畜、家禽取得的收入均免征企业所得税,这必将进一步调动企业和其它组织从事畜禽养殖业的积极性,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行业发展与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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