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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期(总第128期)
发布时间: 2007-09-28  点击数:

 

第三十四期

(总第128期)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全省生猪定点屠宰及检疫状况分析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猪等动物定点屠宰厂(场、点)屠宰检疫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各市、县(市、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20065月报送了辖区生猪等动物定点屠宰厂(场、点)设置、日宰量、检疫监管责任人等情况(注:报送日宰量为上半年统计数据,并不代表全年平均日宰量)。现根据各市报送的情况,结合有关环节统计数据,就我省生猪定点屠宰及检疫等情况分析如下:

一、定点屠宰状况

(一)屠宰厂(场、点)布局。全省共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643家,各县(市、区)平均7.14家。

1、各市布局不平衡。具体分布为:杭州118家,占全省的18.35 %,所辖各县(市、区)平均9.08家;绍兴99家,占15.39%,平均16.5


;嘉兴75 家,占11.66%,平均11;金华64家,占9.95 %,平均7.11;宁波50家,占7.78%,平均4.55;湖州50家,占7.78 %,平均10;衢州47,7.31%,平均7.83;温州52家,占8.09%,平均4.73;台州39家,占6.07%,平均4.33家;丽水33家,占5.13%,平均3.67;舟山16家,占2.49%,平均4家。表明绍兴等市定点屠宰厂(场、点)分布密度高。而丽水、舟山、温州、台州等相对较低。

2、部分县市数量分布高。部分县(市、区)屠宰厂(场、点)过于集中,有12个县(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数超过15家,分别为:诸暨(43)、萧山(33)、桐乡(29)、龙游(26)、建德(25)、慈溪(23)、绍兴(22)、嵊州(21)、余杭(20)、长兴(18)、南浔(16)、瑞安(15),上述12个县(市、区)合计291家,占全省总数的45.26%

(二)屠宰规模化程度。从全省汇总情况分析,全省643个定点生猪屠宰厂(场、点)累计平均日宰生猪量约52016头,平均每个定点屠宰厂(场、点)日宰约80.89头。

1、区域规模化情况。各市每个屠宰厂(场、点)平均日宰量依次分别为:嘉兴(172.31)、台州(117.56)、宁波(113.74)、温州(105.15)、金华(105.65)、杭州(67.72)、湖州(51.38)、绍兴(35.55)、丽水(33.42)、舟山(32.38)、衢州(18.96)。表明,嘉兴、台州、宁波、温州、金华、杭州等市定点屠宰规模化程度较高(嘉兴市数据高,与海盐青莲、嘉善金大地屠宰加工中心等大型屠宰企业有关,但嘉善金大地去年生产处于调整状态,年实际屠宰量没有上半年统计数据高)。

2、屠宰规模分布情况。全省643家定点屠宰厂(场、点)中,日屠宰量在100头以内的屠宰厂(场、点)有547[占全省643个屠宰场(场、点)85.06%],其中日宰量在20头以内的有305个,占全省屠宰厂(场、点)总数的47.43%;在101-200头的屠宰厂(场、占)有53个,占8.24%;201-300头的屠宰厂(场、占)有17个,占2.64%;301-400头的屠宰厂(场、点)有6个,0. 93%;401-500头的屠宰厂(场、点)有4个,占0.62%;在500头以上的有16个,占2.49%。表明我省定点屠宰厂(场、点)总体规模化程水平较低,特别是日屠宰量在100头以内的定点屠宰厂(场、点)占的比例很高,这些屠宰厂(场、点)普遍以手工屠宰操作为主。但是,尽管100头以上的规模化屠宰厂(场、点)只有95个,仅占总数的14.77%,但日屠宰量却占到全省屠宰总量的70.01%,这些屠宰厂(场)普遍实行半机械化、机械化操作。

3、大型规模屠宰企业少。在日宰量500头以上的屠宰企业中,日宰1000头以上的屠宰厂(场、点)有8家,数量仅占全省屠宰厂(场、点)数的1.24%,但其日宰量却占全省总量的27.97%。分别是:金大地肉类加工批发中心、温州市菜篮子集团肉类联合有限公司屠宰场(鹿城区)、义乌华统肉制品公司、嘉兴青莲食品公司屠宰厂、杭州肉类联合集团生猪定点屠宰场、宁波方兴食品有限公司(鄞州)、杭州市小洋坝定点屠场、温岭市肉联厂。这些屠宰企业整体规模化、机械化程度高,对区域养猪业拉动力很强。

(三)屠宰生猪来源格局。比较2006年度省际公路检查站统计分析的省外调入生猪数,以及各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计的年度屠宰检疫总数,全省省外调入生猪为641万头,屠宰量为1765.12万头,省外调入猪占屠宰生猪比例为 36.32%,这些省外生猪来源于20多个省(市、自治区),其中主要来源于河南、安徽、江苏、吉林、山东、福建等省。各市具体为:温州69.22%150.20/217)、台州58.55%99.74/170.35)、湖州51.55%47.15/91.46)、杭州49.01%(174.02/355.10)、宁波47.58%(95.82/201.38)、金华18.43%(45.53/247)、绍兴7.04%(7.92/11.24)。舟山市外来调入生猪占的比例也比较高,但是省内调入为主,衢州、丽水外调生猪比例很低。

(四)屠宰量动态变化。从几个生猪主要销区抽样分析看,今年上半年我省生猪定点屠宰量,同比去年有大幅下降趋势,这与今年生猪价格上扬,消费萎缩,猪源减少的总体走势密切相关。杭州市区4大定点屠宰厂今年1-6月份的累计屠宰量为584102头,与上年778247头同比下降24.95%1-6月单月同比分别为:-12.6%+5.8%-26.6%-31.0%-38.17%-37.85%。温州市菜篮子集团屠宰公司(鹿城区)今年1-6月份的累计屠宰量364616头,与上年463198头同比下降21.28%,1-6单月同比分别为:-16.51%-2.8%-26.41%-16.99%-27.05%-31.97%。台州椒江区今年1-6月份屠宰量为140716,同比上年157645头也下降10.74%

(五)定点屠宰经营主体。我省定点屠宰厂(场、点)所有制成份比较复杂,多种所有制并存。一是原国有食品公司改制后的股份制经营的屠宰企业,这些屠宰企业占的比例还比较高,约占60-70%,特别是台州、嘉兴等市比较普遍;二是由个体屠宰商承包经营的屠宰点,主要是日屠宰量在20头以下的作坊式经营的屠宰点,大多是乡镇屠宰点;三是由民营工商资本投资经营的屠宰企业,象华统、青莲等大型屠宰企业,多由民营企业独资经营。

二、检疫状况

(一)防检疫条件:由于我省多数定点定点屠宰厂(场、点)屠宰规模化程度低、机械化水平不高,且建设时间早,中小屠宰厂(场、点)布局不合理,动物防疫条件与设施相对比较简陋。对50个多不同类型的屠宰厂(场、点)抽样调查分析表明:60%左右无相应规范的无害化处理设施,绝大多数屠宰厂(场、点)没有设置专门的宰前检疫通道、检疫工作室等保障屠宰检疫工作实施的必要条件。但近年新建的屠宰量在500头以上的屠宰加工企业,普遍防疫设施、检疫条件都比较完善。

(二)人员素质:截止目前,全省已审批动物检疫人员共3550多名,实际从事屠宰检疫工作的人员约为2367名(有的兼防疫和产地检疫工作),其中66%以上动物检疫人员具备畜牧兽医或相关专业大中专以上的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占17.79%,动物检疫人员总体文化程度比较高,且多数都经过动物检疫员职业技能鉴定等职业准入资格考试考核,具备相应良好专业素质。

(三)财政保障:随着兽医体制改革的深入,动物检疫工作的财政保障有了一定程度的加强,检疫人员和工作经费逐步通过不同方式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在目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实施屠宰检疫的人员中,部分纳入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事业编制序列,人员、工作等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但由于编制限制,还有部分人员,没有纳入事业编制,由监督机构采取聘用制管理,收取的检疫规费由监督机构收缴上交财政后,由财政根据检疫工作人员和工作支出情况,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来保障检疫工作的实施,这些人员相应的经费保障水平比纳编人员要低得多。

(四)检疫管辖:目前,我省643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中由县(市、区)监督机构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屠宰检疫工作的有629个,占97.82%;有7个市级监督机构对14个定点屠宰厂(场、点)直接派驻检疫人员实施检疫工作,分别是杭州市(4个)、金华市(3个)、湖州市(2个)、绍兴市(2个)、衢州市(1个)、嘉兴市(1个)、舟山市(1个)占全省屠宰厂(场、点)总数的1.09%,但是屠宰检疫业务量且占到全省的12.12%;省级监督机构没有直接派驻实施检疫工作,主要负责监督与业务指导。根据《浙江省生猪等动物定点屠宰厂(场、点)检疫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以及检疫管辖体制,所有定点屠宰厂(场、点)均落实由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作为检疫监管责任人,监督机构相关负责人作为检疫技术责任人,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检疫管理责任网络。

(五)设施设备:从屠宰检疫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看,目前,检疫工具箱等临检、病理剖检基本检疫设施都配备到位,在检出可疑疫病时,主要依托监督机构实验室技术手段加以进一步确认。近年监督机构逐步完善现场检疫实验室以及相关设施,县城以上及规模化程度高的屠宰厂(场、点)检疫手段有了较大的提高

(六)检疫状况:近年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狠抓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科学化、正规化管理,定点屠宰检疫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检疫到位率逐步提高,检疫行为日趋规范,检疫水平和能力大大提升。根据2006年度动物卫生监督年报,年度检疫生猪总数是1765.12万头,检疫出病害动物及其产品 3.69万头,检出率为0.21%,均作了无害化处理。

三、工作建议

(一)提高屠宰规模化水平。定点屠宰厂(场、点)屠宰规模化、机械化是保证肉品安全必要条件之一,也对提高屠宰检疫效率、规范检疫质量有利。从现状看,我省多数上市肉品由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场出品,总体肉品安全卫生状况较好,但由于小规模屠宰点还比较多,这些屠宰点规模化、机械化程度不高,对肉品卫生安全监管带来困难。同时,从检疫工作来看,对于日宰量在20头以下的屠宰点(有的甚至只有1-5头),实施规范化检疫难度较大,检疫监管成本也较高。为此,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定点屠宰规划和管理,在政策上要积极鼓励民营工商资本投资发展生猪屠宰加工业,促进我省生猪屠宰加工规模化水平提高,同时,规模化屠宰企业发展,有利于提高我省畜牧业产业化水平,促进生猪养殖业稳定持续发展。

(二)强化检疫公共财政保障。动物检疫是公共服务行为,建议进一步深化兽医体制改革,全面将从事屠宰检疫等人员纳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事业编制,强化动物检疫工作公共财政保障,保证动物检疫队伍稳定,要加强检疫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检疫工作的水平。

(三)完善检疫设施设备。针对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日益复杂的形势,建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浙江省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把完善屠宰检疫基础设施作为重要的建设内容加以落实,切实提高动物检疫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同时,有关屠宰主管部门审批屠宰加工企业时,要督促建设单位将检疫工作室、实验室、宰前检疫通道等设施纳入屠宰加工企业建设的内容,以为监督机构实施检疫工作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

(四)进一步落实检疫工作责任制。建议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检疫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的要求,完善细化检疫责任制度,规范检疫工作行为,加强检疫档案和数据管理,为建立动物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奠定基础。

 

(兽医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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