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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
【本期目录】
● 省协调小组部署富春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
● 全省养殖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
省协调小组部署富春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
1月17日,省富春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协调小组在杭州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富春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整治活动。省农业厅、省环保局、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省农办、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畜牧兽医局等省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杭州、金华、衢州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以及建德、桐庐、婺城、金东、兰溪、龙游等重点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省协调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以及各市、县(市、区)政府交流了前阶段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省农业厅厅长、省协调小组组长程渭山部署了下一阶段防控工作任务,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俞仲达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协调小组副组长、省农业厅副厅长赵利民主持会议。
从交流情况看,前一阶段省级有关部门及各市、县(市、区)政府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机构。省政府办公厅《富春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方案》下发后,省农业厅程渭山厅长多次召集省畜牧兽医局等有关单位研究落实防控工作方案;龙游县李建民副县长、建德市吴铁民副市长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防控措施,制订防控工作方案,狠抓督促落实;六个重点县(市、区)均已组建防控工作协调小组,省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明确了职能处室以及联络员。二是大部分成员单位已在系统内作出部署。省农业厅已在农业系统多次作出部署,各有关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在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同时,规范牲畜标识制度、落实规模饲养场联场带户责任制度、对养殖场(户)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省农业厅、省环保局会同各重点县(市、区)政府着手制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省环保局会同省公安厅、农业厅建立了抛投病死猪举报奖励制度;省水利厅已专门部署了富春江等流域漂浮物清除工作;省建设厅组织完成桐庐县漂浮物等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方案论证等工作。三是重点县(市、区)防控工作已经启动。龙游、建德、桐庐、金东等县(市、区)政府制订了防控工作方案,龙游县还研究制订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方案以及运行管理办法,并全面推广畜禽养殖互助保险制度;兰溪市落实了河道水面部门联合巡查、规模饲养场监管等6项措施。汇报交流时,各市、县(市、区)政府也对下一步防控工作提出建议,要求省政府加大防控经费投入,安排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等专项经费,进一步支持重点市、县(市、区)开展防控工作。
程渭山厅长对下一阶段防控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一是要从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细化方案,狠抓落实,全面启动防控工作。重点是明确职责,逐项落实任务;建立源头追溯机制,规范信息报告制度;完善机制,确保防控措施到位。三是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明确了专项整治活动的目标要求、组织方式、实施步骤和工作内容。四是落实责任,综合治理,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重点是全面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切实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落实防控经费;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方式转变,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
俞仲达副秘书长充分肯定了前阶段各地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并强调,富春江流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是政府的应尽职责,各重点县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从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来抓,统一思想,提高对防控工作重要性和复杂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要认真分析富春江流域漂浮死猪形成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控工作;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认真抓好防控措施的落实;要统筹考虑,把富春江流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内容,保证必要的财政投入,确保富春江流域漂浮死猪防控工作取得成效。 (兽医处)
全省养殖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
2006年,我省各级农业、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以加强饲料等投入品的质量监管和养殖环节安全监管为切入点,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检测方法标准为抓手,强化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和屠宰等三个关键环节的“瘦肉精”监测,严厉打击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目前,全省11个市、70个县(市、区)建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开展了畜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工作,其中市级和县级“瘦肉精”监督检测体系建设覆盖面分别达到100%和92.2%(城区抽检由市级承担)。各地采用例行抽检,拉网抽检、突击抽检和出县境抽检等方式,切实加大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的抽检检测频次。据统计,2006年,全年省、市、县三级“瘦肉精”检测样品数量达到29.57万个批次样品,其中,饲料生产和生猪养殖环节包括出县境生猪抽检6.3万多批次样品,以农业部门抽检为主的屠宰场宰前检测23.26万批次样品,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9.54%和99.40%。养殖环节抽样量比2005年增加1倍以上,屠宰环节生猪抽样量同比增加近1倍。其中,嘉兴、衢州等生猪主产区从去年10月份以来大幅度增加了上市生猪特别是出县境生猪的“瘦肉精”抽检频次,有的县(市、区)上市生猪抽检比例达到3%以上,有力地震慑了违法使用“瘦肉精”的嚣张气焰,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饲料兽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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