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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热了要给降温,饿了要及时喂养,宰杀时要尽可能减少动物所受的痛苦……动物也要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7月27日,在温州市举行的畜牧兽医知识培训上,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处长任锦芳提醒,7月1日开始实施的《畜牧法》,首次在法律上体现了“动物福利”原则,广大的畜牧从业人员一定要特别注意此方面的内容,今后谁要侵犯了它们应享有的福利待遇,还有可能被处以罚款。
据介绍,“动物福利”在国际上一般包括五个标准:动物免受饥饿的权利,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权利,免受恐惧和不安的权利,免受身体热度不适的权利,表达所有自然行为的权利。新颁布的《畜牧法》在总则、畜禽养殖和畜禽交易与运输等方面都对动物福利作出了规定,要求畜牧业生产经营者改善畜禽繁育、饲养、运输的条件和环境,提供适当的繁殖条件和生存、生长环境,运输中应采取措施保护畜禽安全,并为运输的畜禽提供必要的空间和饲喂饮水条件。
任锦芳特别强调,保护动物权利,特别是防止虐待动物,加强动物福利,不仅能提高动物繁育能力,改善动物品质,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还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同时,这也是人类社会进步文明的标志,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的《畜牧法》对动物福利还仅仅是原则上规定,具体的处罚条例,还要等相应的《动物福利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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