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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东区下发《关于金东区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制定《金华市金东区镇(乡、街道)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基本完成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工作。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区级畜牧兽医机构建设,明确职责。将原金东区畜牧兽医站更名为金东区畜牧兽医局,隶属于区农林局,增挂区动物防疫监督所牌子,主要承担畜牧产业规划与发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防疫检疫组织协调、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与控制等职能。将原乡镇畜牧兽医站组织实施的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督职能统一收归区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
二、撤消原乡镇畜牧兽医站,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派驻制。撤消原有7个乡镇畜牧兽医(联)站,设立4个区域性动物检疫站,共核编18名,定性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区畜牧兽医局管理,主要承担屠宰检疫、出县境检疫和防疫监督以及有关畜牧业执法任务。
三、乡镇配备专职畜牧兽医管理人员,组建动物防疫员队伍,确保有效履行动物疫病预防性工作。11个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增编1名,用于配备专职畜牧兽医管理人员。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重大动物疫情监测与控制扑灭、畜牧生产统计和技术推广等具体工作。每个乡镇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建立一支防疫员队伍,具体承担强制免疫和疫情普查等工作,其收入从防疫收费、乡镇政府补贴和诊疗服务收入等途径中解决。
四、公开考核、择优录用,聘用制管理。对于招聘的29名工作人员(区域性动物检疫站18名、乡镇畜牧兽医专管员11名),采取笔试与考核评分(占总分40%,根据工作表现、民主测评、区站考评和学历等综合确定)结合择优录取,原则上从原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录取。29名录取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管理,聘期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续聘。
五、妥善安置人员,鼓励组建动物疫病诊疗服务组织。未被录用的原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由区畜牧兽医联站(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聘用,聘用期间其原有身份和待遇不变,人员经费由财政补助40%,其承担相应的防疫任务后,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并引导鼓励成立动物疫病诊疗服务组织。愿意自谋职业的,本人书面申请后,按规定发给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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