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检疫管理,全面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去年以来,台州市积极探索屠宰生猪检疫监管工作模式,开发了屠宰检疫智能化管理系统,自去年7月份开始陆续在全市生猪屠宰场进行实施,使全市的屠宰检疫工作步入信息化管理轨道,有效提升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水平。现将实施情况介绍如下:
一、系统功能和特点
台州市屠宰检疫智能化管理系统,集远程管理、自动预警、统计分析、指令发布等多项功能于一体。一是实现远程管理功能。市县两级管理人员可以在办公室内,通过现代电脑网络平台,登陆屠宰检疫智能化管理系统,在网络上就能实现对辖区内每一个屠宰场进场生猪的来源、检疫、产销联防、备案、省际报验,以及检疫员驻场检疫监管等全程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有效地监控和管理;二是实现自动预警功能。对进入屠宰场的不符合监管手续的生猪,信息输入后系统会自动进行预警,提醒检疫员按规定落实相应措施;三是实现统计分析功能。系统对输入屠宰检疫信息可无限量的储存,能自动生成生猪进场查验、补检、消毒、无害化处理、调入报验等各类报表,能按照管理者不同要求可对不同时间段、不同区域生猪来源、猪肉上市量以及进场生猪持证率、备案率、报验率、产销联防率等指标进行自动统计和分析;四是实现指令发布功能。对网络监控过程中发现驻场检疫员在检疫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管理可通过系统设定的通知发布栏发布指令进行管理和督促整改。
该系统最大的特点操作简单、输入方便,所有的信息输入都采用系统自身设定的下拉式菜单点击选择来完成,很适合不会文字输入的基层动物检疫员操作,这一特点为系统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实施成效
目前,全市33个生猪定点屠宰场,除天台4个屠宰场正在配置网络和电脑设备准备在近期实施之外,其余全市8个县(市、区)29个定点屠宰场已全部实行了屠宰检疫智能系统管理。该系统在监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是屠宰检疫更加规范。全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到位率、进入屠宰场屠宰生猪查验率、病害生猪及其产品检出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进场不符合规定生猪查处率均达到100%。二是畜产品全程监管措施有效落实。通过系统的有效管理,调入生猪的监管措施有效落实,今年5月份已实施智能化管理的29个生猪屠宰场,共调入外地生猪90003头,进场持证率达到98%,其中黄岩、路桥、温岭三个区(市)持证率均达到100%;省外调入的72523头屠宰生猪调入前备案率和省际报验率分别达到100%。三是产地检疫率显著提高。5月份已实施智能化管理的屠宰场,共入场屠宰本地生猪16345头,进场的本地生猪产地检疫率已达到96%,其中黄岩、路桥、温岭、三门屠宰场进场本地生猪产地检疫率均达到100%。四是检疫监管效率显著提高。该系统的远程监管等功能,促进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透明,管理人员能及时掌握屠宰生猪从源头产地到屠宰上市全过程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从而使畜产品安全监管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检疫监管人员工作更加到位。五是检疫和监管档案更加规范。该系统强大的统计分析和查询等功能,能自动生成和实时查询各类报表,使统计更加方便、准确、及时,档案更加完整、规范。
三、主要做法:
1、充分准备,夯实基础。为确保智能化管理工作有序开展,该市充分做好智能化管理实施前准备工作,夯实智能化管理工作基础。一是完善产地检疫申报机制。在原实行产地检疫划片包干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市产地检疫申报机制,全面落实了每个乡镇产地检疫责任人员,做到有报必检、有检必严。二是加强了产销联防协作。完善产销协作机制,不断拓宽了联防范围。至6月份,全市共和吉林、辽宁、河南、山东等7个省33个生猪产地县,签订了产销联防协议书,建立产销协作机制。三是全面落实调运管理措施。全面加强生猪调运户的管理,全市各地通过举办培训班、签发法律责任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并要求调运户从省外调运生猪必须严格执行产销联防、调入前备案、省际报验等制度。四是完善检疫工作记录。在原检疫记录的基础上,按照智能化管理系统设定信息采集要求,制定了全市统一格式的检疫记录,进一步完善了检疫记录和档案。五是配备专用设备设施。市局结合防疫智能化管理工作,为各县(市、区)配置了36台专用电脑,各县(市、区)也都根据本地智能化管理实际,配齐配足电脑、网络等必需的智能化管理用基础设施。六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和现场操作演示相结合方式开展培训,使所有检疫员都会熟练操作,为智能化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2、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为确保智能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将该项工作分三步实施:一是开展试点。首先将智能化管理系统在相对基础较好的黄岩、路桥、温岭三个县市的屠宰场进行试点,在试点过程中针对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系统真正贴近实际,发挥最大作用;二是典型示范。试点成功后,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全市农业局分管局长和畜牧兽医局局长,专门召开全市智能化管理工作现场会,进行现场交流,学习典型经验,达到了以点带面的目的。三是全面实施。在前阶段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全市智能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对全市所有县(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全面实施了智能化管理。
3、建立网络,落实责任。一是建立监管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市、区)设立了智能化系统管理员、监管员和信息采录员,分别由县级分管检疫负责人、屠宰场检疫负责人和验证检疫员担任,完善了智能化管理三级监管网络体系,确保该项工作高效运行、有序管理。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智能化管理人员监管责任,建立了县级系统管理员是本辖区智能化管理工作的总责任人,监管员是智能化管理工作的区域责任人,信息采录员是本职责范围内屠宰检疫信息采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度。
4、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为规范智能化管理工作,完善各项操作制度,细化了操作程序,明确了信息输入时间、监管措施和操作办法,促使系统信息采录环环相扣、层层监控,确保了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是严格采集信息签字确认制度。信息采录员每日对采集的信息进行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后输入系统;二是严格系统信息核对签字确认制度。系统监管员每日对采录员输入系统的信息,对照检疫记录和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并签字确认;四是严格网络监控和现场巡查制度。系统管理员和监管员每天至少一次登陆系统进行网络监控巡查,对采录员采录的信息进行监控和管理;县级系统管理员每月至少一次、监管员每日至少一次进行实地巡场,现场核对系统信息与原始档案、证明是否一致,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并制定巡查记录。
5、明确目标,严格考核。一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为确保智能化管理工作效果,定期检查和测算进场屠宰生猪持证率、产销联防率、备案率、报验率等智能化管理主要工作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必要时实行定期通报督促制度。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市指挥部将智能化管理工作列入对县级指挥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对未全面开展智能化管理工作的县(市、区)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各县(市、区)指挥部也要相应将智能化管理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指挥部考核内容,以及对相关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考核和评先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