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畜禽及畜禽产品安全,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根据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暨动物产品安全年的部署,杭州市制定下发了《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08年5月10日正式启动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一)确立了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现象得到杜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率确保100%,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率确保100%;畜产品中违禁物质检出率和残留超标率继续保持低水平或零检出率;无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明确了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一要加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要落实监管责任人,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有无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或有无备案,产品中有无添加违禁药物,产品有无取得批准文号,有无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规范等。二要加强畜禽养殖场及屠宰加工企业监管。要与规模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逐一签订“奥运期间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责任书”,对重点单位逐场逐企落实监管人员,强化监管措施。加强禁用药物监测,加大对养殖场和屠宰场家畜宰前禁用药物抽检频度。在奥运期间对出县境的生猪及白条肉做到“瘦肉精”批批抽样检测,对供沪和供苏州的生猪及白条肉,要提高抽检比例。三要加强畜禽及产品调运的监管。要落实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单位防疫责任,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切实开展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评估和产销联防工作。强化落实畜禽及产品调入前备案、调入后报验措施。加大对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禁用药物的监督抽检,加大抽检频率,对检出禁用药物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依法处理,同时对调入地切实采取停调措施,停调期为三个月。
二是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要强化动物免疫。6月初开展“动物集中免疫周”,要及时全面掌握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情况,开展防疫检查,查漏补缺。认真开展免疫密度和质量评估,加大通报力度,对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强制免疫工作到位。二要加强疫情监测。要加强种畜禽场、水禽、活畜禽交易市场、候鸟栖息地的疫情监测,对重点活禽市场实行每周定点监测制度。要加强防疫巡查,奥运会开幕前,要会同工商、卫生、贸易等部门对重点活禽市场防疫监管工作进行一次专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要严格规范疫病诊断、信息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三要强化检疫管理。要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申报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到场到户严格按程序进行检疫。对出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在检疫前必须由生产企业出具质量安全承诺书,按规范进行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
三是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逐级建立和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要切实加强对动物病原微生物毒种保存管理,实验室要做好安全保管,专人负责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做好记录,健全档案,定期检查保藏设施。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确保管理措施到位,对非法保存菌毒种和样本的,要监督就地销毁。
(三)明确了工作计划和要求
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5月10至5月25日)为部署发动阶段。制订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责任人,组织春防检查和补免,建立质量安全承诺制,与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二阶段(5月15日至8月31日)为监督检查阶段。开展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畜禽交易批发市场和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监督检查、禁用药物监测、免疫质量监测和疫情监测。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违者必究。
第三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为整改总结阶段,工作内容是对在监督检查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百日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市本级成立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赵敏同志任组长,傅宪华、杨华任副组长,陈晓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此次行动。要求各地加强百日行动的领导,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精心部署,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务求实效。
二是强化责任,规范执法。加强对相关监督监测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在监督监测工作中,避免检查走过场。检查要有检查记录,监测要有监测报告,发现存在的问题要有整改通知,对违法行为要有处理结果,体现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三是项目推动,信息畅通。要求各地在开展百日整治行动中要与各项畜牧兽医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等工作密切结合,利用有效载体,实行项目化推进,以整治促长效机制的建立。要求加强信息沟通,将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包括百日行动中开展的重点活动、取得重大进展或查处的重要案件等及时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