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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兽药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的通知 浙牧办发函[2008]5号
来源:    作者:   时间: 2008-01-31  点击数:

 

浙 江 省 畜 牧 兽 医 局

浙牧办发函[2008]5

 关于上报兽药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的通知 

各兽药生产企业: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兽药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统计的通知”(浙牧办发函[2007]3号)的要求,请各兽药生企业,按附表12的要求,将2007年度本企业兽药生产和销售情况于20082月底前上报我局饲料兽药监督管理处。附表12可以到浙江畜牧兽医信息网( )-饲料兽药-兽药栏目下载。

附表请寄杭州市风起东路29号省畜牧兽医局饲料兽药处,邮编:310020,电话:0571-86944990,传真:0571-86041245

附表:1、兽药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2、产品生产、销售情况统计表

 

00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上报兽药企业基本情况统计的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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