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国兽药行业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全省兽药GMP生产企业源头的监管,确保兽药产品质量,促进全省兽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省畜牧兽医局决定对全省兽药GMP生产企业实行企业质量监督员制度。
2007年3月29日,由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和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组织召开了企业质量监督员会议。会上医政药政处处长吴滨生和省所所长叶建敏结合省局《通知》精神和畜牧业发展形势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工作要求。省所14名业务人员成为省局首批被聘的企业质量监督员,聘期两年。
这项制度的实行,必将对全省兽药GMP生产企业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生产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企业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安全意识,推进企业发展确保品质和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