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先锋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兽药GMP标识相关问题的请示》(渝先锋[2006]21号)收悉。目前,我部没有规定兽药产品标签等包装材料上必须印制“兽药GMP证书编号”和“兽药GMP验收通过企业”等标识,你公司按我部审批样稿印刷的产品包装可经继续流通使用。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动物卫生监督)厅(局、办), 新疆建设兵团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