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畜 牧 概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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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职能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简介

 

经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浙编办〔200411号文件批复,浙江省畜牧兽医局是浙江省农业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机构性质为监督管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动物防疫、草业、兽药、饲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指导全省畜牧产业的发展。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畜禽养殖、畜产品、兽药、饲料、动物疫病诊断等标准和技术规程。

(三)研究提出全省畜牧产业计划项目和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制订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无公害畜产品的监督检查,实施畜产品安全监控。

(五)具体承担全省动物防疫工作,拟定动物疫病控制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具体组织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预防、控制和扑灭。

(六)负责全省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指导动物防检疫体系建设和队伍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承担动物诊疗的管理。

(七)承担全省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省草业管理工作,指导畜牧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产业化经营。

(九)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省畜牧兽医队伍和畜牧产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承办省政府及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畜牧兽医局设6个处室:

1)办公室

2)行业发展与财务处

3)饲料兽药监督管理处(挂省饲料工作办公室、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牌子)

4)畜牧处(挂种畜禽和草业监督管理处牌子)

5)动物疫病防治处

6)兽医监督管理处

三、下属事业单位

1)省兽药监察所(省饲料监察所,与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合署办公)

2)省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3)省种猪质量监测中心

办公室

协助全局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政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基建、安全保卫、后勤等工作;制定局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团、工会、人事、科教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组织有关畜牧产业政策的调研和起草;负责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联系学会、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局域网管理。

行业发展与财务处

 

研究提出全省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产业政策,掌握畜牧产业发展动态;负责组织全省畜牧产业计划项目的编制、审核、申报和监督检查;编制畜牧产业经费预、决算,提出使用计划,管理基建投资和专项资金,检查督促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负责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工资基金、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房改基金的管理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编报;负责局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制定局下属单位经济考核责任制。

 

 

 

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浙江省兽药监察所/浙江省饲料监察所/浙江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为四块牌子一套班子,是浙江省畜牧兽医局下属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独立法人。现有职工29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5人,中级13人,内设业务室(科)、检验一室(科)、检验二室(科)和支持与服务室。四块牌子均通过计量认证和资格认可,认证项目覆盖兽药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畜产品中常规质量指标、卫生指标、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违禁药物检测,通过认证的产品和参数有246个。具体职能:

1、承担农业部和省有关部门下达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和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优质产品的评选和复查检验。

2、负责兽药、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的报批复核检验和重要新产品、新品种投产和科研成果鉴定检验。

3、负责饲料免税检验,承担无公害畜禽产品的认证检验和饲料产品认证检验。

4、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仲裁检验和其它委托检验。

5、开展有关畜产品及其投入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有关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

6、对浙江省内各市、县(市、区)同类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和企业质检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并协助解决技术上疑难问题。

 

 

饲料兽药监督管理处(挂省饲料工作办公室、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牌子)

 

研究提出全省饲料与兽药行业发展规划,掌握行业发展动态;承担兽药、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核登记证的审查;承担兽药、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的审查,以及新兽药、兽药新制剂和兽药广告的审(核)查;参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饲料、兽药、畜产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起草,并指导实施;负责全省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管理,拟订出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无公害畜产品的监督检查。

 

 

兽医监督管理处

 

承担全省兽医管理工作,直到动物防检疫体系建设和动物检疫员队伍的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和动物诊疗许可的管理;负责全省动物防检疫证章、票据及免疫标识的管理,承办动物防疫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浙江省种猪质量监测中心

 

浙江省种猪质量监测中心于19989月经浙江省编委批准成立,系浙江省畜牧兽医局下属的社会公益类准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科级,现有人员8人。

中心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红卫闸,东侧系杭甬高速公路,北侧为钱江三桥,北离钱塘江约1公里。建有种猪测定舍(120个测定栏)和相配套的待售猪舍、展销厅等设施,承担全省的种猪质量检验检测任务,至今已顺利进行了12批共800多头种猪的性能测定,成功地举办了七期种猪展卖会,2004年获准在此基础上筹建农业部(杭州)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心主要职能有:

1、承担全省种猪质量的监测工作,进行种猪场种猪生产性能的中心测定。

2、通过种猪质量测定,帮助养猪场鉴别和挑选优良性能的种猪,协助种猪场通过育种手段提高猪的生产水平。

3、接受农业部门或有关部门的委托,对种猪场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的颁发,猪新品种、新品系、配套系商品猪的认证及科研成果鉴定进行检测。

4、承担农业部门或有关部门指定的种猪质量监督抽查检测,优质种猪、商品猪的评选和复查检测。

5、种猪、商品猪质量的仲裁检测和其他委托检测。

6、对各种猪场、商品猪场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7、承担猪场定级、升级检测及种猪、商品猪质量分级检测。

联系电话:0571-86757215 86430813

 

 

动物疫病防治处

 

研究提出全省动物疫病控制规划和工作计划,参与起草动物防疫配套规章;掌握全省动物防疫与疫情动态,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和扑灭;负责全省动物防疫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畜牧处(挂种畜禽和草叶监督管理处牌子)

 

承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查;组织种畜禽质量标准的起草和畜禽新品种(品系)的审定;参与种畜禽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全省草业管理,组织开展牧草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全省畜牧产业结构调整、畜产品加工建设和生态养殖建设,并组织相关项目的实施;组织畜禽养殖、畜产品加工地方标准起草;指导全省畜牧兽医队伍和畜牧产业技术推广及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