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畜牧兽医局简介
经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浙编办〔2004〕11号文件批复,浙江省畜牧兽医局是浙江省农业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机构性质为监督管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动物防疫、草业、兽药、饲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指导全省畜牧产业的发展。
(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畜禽养殖、畜产品、兽药、饲料、动物疫病诊断等标准和技术规程。
(三)研究提出全省畜牧产业计划项目和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省无公害畜产品管理,制订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无公害畜产品的监督检查,实施畜产品安全监控。
(五)具体承担全省动物防疫工作,拟定动物疫病控制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具体组织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诊断、预防、控制和扑灭。
(六)负责全省动物防疫监督工作,指导动物防检疫体系建设和队伍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承担动物诊疗的管理。
(七)承担全省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省草业管理工作,指导畜牧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产业化经营。
(九)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省畜牧兽医队伍和畜牧产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承办省政府及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畜牧兽医局设6个处室:
(1)办公室
(2)行业发展与财务处
(3)饲料兽药监督管理处(挂省饲料工作办公室、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牌子)
(4)畜牧处(挂种畜禽和草业监督管理处牌子)
(5)动物疫病防治处
(6)兽医监督管理处
三、下属事业单位
(1)省兽药监察所(省饲料监察所,与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合署办公)
(2)省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3)省种猪质量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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