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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认真落实政策促进生猪生产稳定
出处:椒江区农林局  发布时间: 2007-12-06  点击数:

 

一是建立能繁母猪补贴制度。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对能繁母猪开展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发电〔2007〕9号)文件精神,我区从8月3号开始按乡镇对辖区所养能繁母猪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全区共饲养能繁母猪4259头,补助经费21295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42590元,区财政补贴170360元。

二是完善生猪公共防疫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好强制免疫、流通监管、消毒隔离和防疫扑杀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和控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生猪疫情。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对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生猪,参照口蹄疫扑杀补助标准和负担办法给养殖户(场)予以补助。同时,做好疫情监测和防疫物资组织供应。进一步健全检测体系,加大疫情监测力度,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发展趋势和免疫质量,迅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强对疫苗储运、供应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使用安全。

三是全面开展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按照农户自愿参保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我区共参保母猪3239头,保险金额194340.00元,省财政负担38868.00元、区财政负担116604.00元、饲养户负担388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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