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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动物防疫示范乡镇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绍兴创建工作实际,11月20-22日,由绍兴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市县两级农业、动物防疫等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验收组,分别对诸暨市安华镇、新昌县儒岙镇、上虞市丰惠镇等3个省级动物防疫示范乡镇创建单位和诸暨浣东街道、新昌梅渚镇等2个市级动物防疫规范化乡镇创建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
验收组在现场踏看、听取汇报、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照建设要求和目标,经质询和讨论,验收组认为各创建单位均达到了项目验收标准,同意上述3个省级动物防疫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和2个市级动物防疫规范化乡镇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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