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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6日,由杭州市农业局、环保局等单位组成的的排泄物治理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组,对淳安县今年实施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程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在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数据核查的基础上,认为工程项目达到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治理要求。同时,结合山区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通过实施农牧结合的生态治理模式,达到了资源循环利用,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2007年,淳安县共有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列入省下达的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分别是杭州千岛湖汾口大福基生态养殖场和淳安县文昌镇东树坑村方国旗养猪场。任务下达后,该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严格按照浙农计发〔2006〕14号《关于印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项目验收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原则,结合山区资源优势,在年初制订了污染治理方案和措施。一是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原则,通过改进猪舍结构和生产工艺等方法减少污水排放量,实现“减量化”排放要求。二是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通过建设贮粪池、氧化塘和沼气池等治污设施,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三是按照农牧结合、循环利用原则,采取农牧结合型的生态治理方法,实现“资源化”利用和“零排放”要求。
通过近一年的努力,2家规模猪场共投入35.8934万元,按期完成了各项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内容,达到了排泄物治理要求,实现了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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