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日至22日,嘉兴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结合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会同市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对市区13个涉及宠物经营、诊疗业务的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查和整治,新闻媒体随行作了采访报道。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部门在严厉查处的同时,对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提出具体要求。
一、严查无证诊疗行为。督查发现,鉴于市民饲养宠物日趋增加的现状,少数经营者为获取非法利益,无《动物诊疗许可证》擅自开设动物诊所。对本次查获的无证诊所,除立即责令立即停止经营,待作依法处罚外,同时详细告知相对人申请办证的途径、程序和条件要求,以达到既打击无证经营,又热情引导合法经营的目的。
二、禁止超范围经营。本次督查中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况,包括持经营宠物用品证、照而经营宠物;经营宠物商店私下开展诊疗及免疫的情况。对此立即责令其停止经营,听候处理,并告知经营者如确需扩大经营范围的,必须先申请增加经营内容,核准后方准开展。
三、必须依法持证销售宠物。督查情况表明,所经营的动物受检疫状况不容乐观,部分待售宠物未能出示检疫合格证明,存在未经检疫之嫌。为此,明确要求经营者提高依法经营的观念,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所经营的动物须经检疫合格,并具有相应的检疫合格证明。
四、建立销售记录。宠物饲养数量不断增加,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发生概率随之加大,要求经营单位认真执行销售台帐登记制度,以便能对所销售的宠物随时进行跟踪和追溯,以达到宠物疫情有效监测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