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浙江省十佳畜牧专业合作社”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牧中发〔2006〕35号)要求,经各市县推荐、省畜牧兽医局综合考核评分并实地核查,拟确定以下10个单位为浙江省2006年“十佳畜牧专业合作社”,现予公示:
一、公示名单:
临安市天目生猪合作社
海盐县元通养猪合作社
温州市基地生猪产销合作社
金华市永丰禽业合作社
温岭市绿牧草鸡产销专业合作社
江山恒丰园养蜂专业合作社
新昌县兔业合作社
松阳县早生鹊山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慈溪市三北镇振慈禽业产销合作社
德清县钟管镇红亮肉鸭专业合作社
2、公示内容:上述畜牧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制度建设、带动能力、规范运作、统一服务等情况。
3、公示日期:2006年10月16日—10月2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实名方式向省畜牧兽医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1-86496779、86496009
传 真:0571-86497709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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