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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养猪行业协会致全省养猪生产者的公开信
时间: 2007-07-25     点击数: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畜牧业得到了稳步发展,畜禽品种质量和饲养技术水平明显提高,饲养方式快速转变,饲养规模不断扩大,畜牧业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是广大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然而,最近发生的上海市多起“瘦肉精”中毒的事件,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严重损坏了养猪行业的形象。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保证大家能够吃上放心肉、安全肉,为了我们每个养殖企业的长远利益,本协会呼吁全体会员、全省养猪企业和养猪户,严格做到:

    一、遵纪守法,积极响应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号召,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畜产品安全行动中,严格规范生产与经营行为,严格执行《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种畜禽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定。

    二、加强行业自律,坚决抵制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保证按照国家的规定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保证不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违禁药品或物质。

    三、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举报、揭露销售和使用违禁药物,损害行业形象及利益的事件和责任人。

    四、严格动物防疫制度,按照《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以免疫、消毒、隔离、无害化处理、疫情监测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防治措施,积极配合动物检疫员做好畜禽检疫工作,做到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不出售,病害的动物(产品)不出售。

    五、强化内部管理,健全和规范内部台帐,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踪制度,做到猪只从进场到出场的可追溯性。

    六、努力发挥行业自身优势,走产业化经营路子,建立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产销联合,按照市场的需求,生产销售无公害畜产品,推动浙江养猪行业健康稳步发展。

 

                                             浙江省养猪行业协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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