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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组织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学习培训会
出处:丽水市农业局      时间: 2008-01-25     点击数:

 

12月19日,丽水市农业局举行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学习培训会,丽水市畜牧兽医局全体人员、8个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和业务骨干、莲都区畜牧兽医局全体干部职工和乡镇兽医员共12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丽水市市农业局副局长王亚民指出: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动物防疫法》适应新时期动物防疫的需要,进一步理顺了动物防疫管理体制,扩展了监管范围,规范了行政许可,新增了与国际接轨的制度,强化了法律责任,动物防疫工作目标要求更高、工作责任更大、任务更为艰巨。会议还强调:一要认真学习理会,全面深化认识。各县(市、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要认真研究安排,及时向县分管领导汇报,局理论中心组要组织开展学习,要认真组织开展畜牧兽医队伍学习培训。二要广泛宣传贯彻,明确具体要求。要制订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通过制作宣传标语、挂图,编制宣传手册,组织现场咨询会等活动广泛宣传。要针对本地实际,把新《动物防疫法》的宣传贯彻与2008年工作相结合,与《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相结合,与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丽水生态畜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相结合。三要强化工作配合,注重工作实效。要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和专业队伍的能力建设,强化畜产品安全管理,强化畜牧项目建设的管理,推动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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