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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举办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培训班
出处:绍兴市畜牧兽医局      时间: 2008-01-25     点击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防控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学习、宣传、贯彻好该法,绍兴市农业局将12月份定为《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按照宣传月活动要求,12月18日,来自全市各县(市、区)农业局畜牧分管局长、畜牧兽医局(站、中心)负责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负责人及部分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由市畜牧兽医局举办的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培训班。

培训会介绍了《动物防疫法》修订的背景情况、实施准备工作等相关情况,讲解了《动物防疫法》各章节修订前后的对比变化,重点对动物免疫、检疫、疫情报告和处理等制度的修改、补充和完善部分及疫情风险评估、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管理、动物防疫保障机制等方面的新增内容作了具体解释。

此次培训班后,市农业局还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资料等其它宣传形式和途径,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送到乡镇、送到场户、送到基层防疫人员,使广大动物防疫工作者和执法人员能够掌握法律的基本内容,使社会公众、农民群众知晓了解《动物防疫法》的内容,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履行应尽的义务,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营造群防群控氛围,为贯彻实施法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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