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畜 牧 概 况
  机 构 职 能
  办 事 指 南
    种畜禽
    兽药、饲料
    动物防疫
    无公害畜产品
  公 告 公 示
  下 载 专 区
  局 长 信 箱
  举 报 投 诉
  联 系 我 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办事指南 >> 兽药、饲料
  兽药、饲料
详细信息
办理项目 浙江省动物源性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2006年工作重点
办理机构
办理依据
办理范围及条件
所需材料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件
传真
办理程序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事关饲料安全生产、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社会公共卫生和人民身体健康,为加强对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的管理,确保动物源性产品安全,近年来,特别是2004101日农业部《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省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加强调查研究,狠抓《办法》的贯彻落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验收通过并发放了一批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促进了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规范生产,明显提高了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的档次和产品总体质量,保障了动物源性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一、全省动物源性饲料安全监管情况

(一)动物源性饲料生产现状

    我省动物性饲料资源较丰富,是全国的主要鱼粉生产基地之一。据调查统计,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近170家,其中以鱼粉生产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0%以上,鱼粉年产量810万吨,其余近30%的动物源性企业主要生产骨粉、肉骨粉,还有少量是血浆(球)蛋白粉、水解羽毛粉、蚕蛹粉和肠粘膜蛋白粉的生产企业,年产量1万吨左右,2005年招商引资,投资2500万元新建1家生产规模达2万吨的大型骨粉、肉骨粉企业。在农业部《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之前,我省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浙江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规定,于20014月制订实施了《浙江省饲料生产企业审核登记办法》,将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纳入单一饲料的管理范畴,对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核发《饲料生产企业审核登记证》。农业部《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依据《办法》的有关要求,一年多来,我办已对全省75家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核发了《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其中鱼粉、鱼下脚料类产品获证企业66家,血浆、血球蛋白粉获证企业5家,肉粉、肉骨粉类获证企业3家,肠膜蛋白粉获证企业1家。

(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监管工作

近年来,我省在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概况。在农业部《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颁布以后,对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设立的具体要求,我办对全省近170家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从企业规模、人员情况、质检条件、原料来源、产品去向等方面进行了摸底调查,进一步掌握了我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的情况,为发证和监管工作打下基础。

二是多次组织举办与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及畜产品安全相关的各类技术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20024月和浙江大学联合举办了《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研讨会》,邀请了欧美和国内部分大学及管理机构的10余位专家,就发达国家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方面的组织管理体系、动物源性食品中人畜共患病病原微生物污染的检测与监控、饲料安全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动物源性食品中药物残留检测技术与监控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题讲座。200412月,我办组织举办了全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和各市及主产县饲料管理人员参加的《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管理培训班》,各市特别是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重点市也相继举办了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明确了自查整改的方向和申办《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具体要求和申报程序,提高了各级饲料管理人员对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的管理能力,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审核发放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各级饲料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上下配合,积极做好对相关企业的促帮服务。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加强对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饲料质检员的质检技术培训,增加了职业技能鉴定的次数。市、县级饲料管理部门除做好培训工作外,派出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从技术人员的配备、质检仪器的选型、管理制度的制订、各类记录表格的设计等全方位指导企业整改,并主动帮助企业联系计量器具检定、卫生指标委托代检单位等,受到企业的好评。

四是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加强对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抽样检测和农资市场的专项整治。2002年以来,全省每年进行一次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专项抽样检测农资市场打假“绿剑”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动物源性产品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当地饲料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同时,结合每年1次的饲料产品免税检测,掌握动物源性饲料产品质量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2005年,动物源性饲料抽检合格率为77.8%,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不合格指标主要为砂分和水分,且不合格产品都来自无证企业。

2005年,“绿剑”秋季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出动执法人员3988人次,共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528个,查获假冒伪劣饲料(含动物源性饲料)2059吨。对专项整治中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共挽回经济损失764万元。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年多来,通过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对企业的指导,审核发证,

督促各有关生产企业进行了生产和检测仪器设备的技改,管理制度和台帐的完善,人员的培训等,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的档次和产品总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由于动物源性产品的特殊性,该类企业与其它饲料生产企业相比,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企业在生产设备方面基本都能到位,但不少企业厂房及附属设施都较破旧,少数企业卫生状况不尽人意,个别肉骨粉生产企业还存在脏、乱、差、臭的情况,与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设立的厂房设施等要求差距较大,无法达到发证要求,不可能核发《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

二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除一些规模较大鱼粉生产企业外,不少企业从管理人员到操作工人,文化程度较低,质量意识缺乏,生产管理和操作都是凭老经验操作,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

三是制度执行情况较欠缺。部分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在制度建设上不够重视,未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所作的生产记录和检测记录也不规范,无法起到质量跟踪和溯源的作用。

四是虽然企业都按要求配置了必须的检测仪器,化验员也经过了上岗培训,但仍有不少企业能做的检测项目很少,不能正常开展产品检测工作,特别是病原微生物的检测。不少企业委托检验又做得不够,不能保证产品质量。

五是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原料质量较难控制。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原料多为畜产品的下脚料,来源广而杂,无法溯源,又无统一的原料质量标准和控制原料质量的具体要求,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六是我省主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是鱼粉,而鱼粉是一种副产品资源再利用的动物源性饲料,水产品下脚料的质量、因地域性差异和捕捞方法的不同决定鱼粉产品质量。目前我省所生产的鱼粉与现行国家标准中制订的粗蛋白质和灰分两个营养指标有较大差距,有相当大的比例的鱼粉产品无法达到国家标准中三级鱼粉的指标。因此,建议农业部修改鱼粉质量标准,将粗蛋白质和灰分指标调整到SC/T35011996标准范围,即三级粗蛋白质和灰分的指标分别定为≥45%和≤25%

此外,目前血浆蛋白粉等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屈指可数,各企业生产的产品无统一标准可参照,自行制订的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质量差异较大,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建议尽快制订出台更多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切实可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保动物源性产品质量。

二、2006年动物源性安全监管工作重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畜牧业投入品——饲料安全监管工作,对于保障畜产品安全生产,发展现代畜牧业,具有重要意义。新的一年,我省动物源性安全监管指导思想是以进一步提高动物源性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源性饲料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抓手,强化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监管意识,努力开创全省饲料产业发展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

工作重点是紧紧围绕抓好进一步提高全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质量安全这个中心,依据一个《条例》、两个《办法》,重点抓监督检查、培训指导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一)继续抓好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

的核发工作,重点督促少数县(市、区)积极创造条件申报。

(二)抓点示范,扶持若干个产品质量好、市场占有率较大的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以点带面,在全省逐步推广。

(三)加强对已获证企业技术负责人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各类制度的执行、包装标签的完善等规范化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生产。

(四)进一步加强市场抽检和监督检查,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假冒伪劣饲料行为。

(五)加强鱼粉资源调查,积极引导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开发新产品,争取组织制订符合浙江资源实际的鱼粉标准。